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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振兴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闲置资产

·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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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衢州市衢江区振兴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闲置资产,部分使用年限已久,无法使用
资产类别 其他
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振兴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闲置资产
地理位置 浙江省_衢州市_衢江区
标的基本信息
重大事项披露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承担。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4.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5.转让标的须在标的交付后15日内完成腾空,逾期未腾空的,按每延期一天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6.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7.标的展示时间、地点:统一看样时间为项目披露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联系人:邵女士 电话:18757009872],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方勘察标的须提前电话联系,前往存放场所的人员需符合场所规定及相关要求)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振兴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部门) 市级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交易机构 浙江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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