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
文章推荐: 海珠区同福西路20号502房 海珠区同福西路20号1003房 海珠区同福西路20号1001房 海珠区同福西路20号1101房
文章推荐:
海珠区同福西路20号502房
海珠区同福西路20号1003房
海珠区同福西路20号1001房
海珠区同福西路20号110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