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838号宝利丰广场16幢商务办公办705室房产转让公告(三次)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838号宝利丰广场16幢商务办公办705室房产转让(三次) | |||||
项目编号 | 2024HCFCA01587 | |||||
委托方 |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 联系方式:0551-64244980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2025年2月9日9:00始至2025年2月24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2月9日9:00始至2025年2月25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1.标的坐落: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838号宝利丰广场16幢商务办公办705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9)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100206号;证载权利人:安徽江淮晨报传媒有限公司;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权利性质:出让;证载面积:40.56平方米;所在层数/总层数:7/25。 2.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正房评报[2024]字245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245388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
转让底价 | 26.9927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2.6万元 | |||
价款支付 | 1.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2.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除采取一次性付款外,还可以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具体要求如下: (1)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按揭贷款方式: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足额交纳首付款(具体比例按合肥市现行政策执行);剩余价款在支付首付款后的90天内以银行贷款方式付清(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交齐银行放款所需的材料等按揭手续);如受让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贷款手续的,须在支付首付款后120天内一次性交齐剩余价款,不得以未完成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合同》,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三、转让条件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成新度和功能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由委托方和受让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6个月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政策及税费规定等,如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市场主体库登记 |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
项目登记 | 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易保证金交纳 |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
文章推荐:
【公告中】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蒙城北路与金海路交口阿奎利亚二组团121幢308室房产转让(三次)
【公告中】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阿奎利亚二组团122幢2608室房产转让(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