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07012013 | |||||||
项目名称: | 崇义县文昌隧道项目采出土石料石资源量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 |||||||
标的名称: | 崇义县文昌隧道项目采出土石料石资源量公开转让网络竞价,挂牌价149,3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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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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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5月1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6月14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崇义县文昌隧道项目采出土石料石资源量公开转让网络竞价,详见左下角附件下载资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 一、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拍; 2、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3、凡被列入赣州市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4、竞买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5、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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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四、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1万元/次。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7:00止; 3、竞价时间:2024年6月17日10:30开始。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崇义县文昌隧道旁。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电话:崇义县自然资源局 钟先生 0797-3823852、13576665509; ②电话: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钟女士 18179077198。 七、报名事项 1、竞买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3、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4、竞买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拍卖公司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5、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影响公正的,经查证后,视为该标的流拍,项目重新挂网拍卖。 八、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需向委托人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出具日距离竞价拍卖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买受人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照与报名竞拍主体名称不符,或买受人不满足竞拍条件,即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违约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负责拍卖标的全过程的装车、运输、安全、环保、加工、水电、道路平整、场地租赁、人员管理及原废石堆场修复等产生的所有费用,期间出现的一切信访维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若买受人需将标的加工成沙或碎石,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证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若由于预计储量与实际可利用量的误差产生亏损情况的,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委托人进行补偿。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按拍卖总成交价的10%),以上款项及其他相关费用缴清后买受人方可与委托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和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5、买受人须在委托人交付后3个月内完成标的的搬运清场工作,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搬运清场工作,逾期堆放在原场地的土石料归委托人所有,所交的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其他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的风险提示:竟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竞买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竞买人未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土石料资源量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因,出让必须终(中)止的,竞买人应无条件接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买受人不得向拍卖人和委托人主张赔偿。 (3)本标的出让的区块,其项目采出土石料资源量估算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生态修复计划)、出让资源量价值评估报告等按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标的物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4)项目采出土石料资源量一经拍卖且成交后,出让区块范围内的一切瑕疵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责任。 (5)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风险自行评估。凡参与本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方案所有条款无异议,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崇义县自然资源局和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所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九、详情请登录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 |||||||
联系方式: | 十、联系电话 1、崇义县自然资源局:钟先生 0797-3823852、13576665509; 2、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钟女士 0797-8211167、18179077198;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 赖先生 8161315; 4、监督电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797-3821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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