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HB1000507 |
项目名称 | 大众FV7187FBDWG小型轿车(鄂P06821) |
转让底价 | 1.1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4-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23 |
资产概述 | 大众牌FV7187FBDWG小型轿车(鄂P06821);发动机号(A84071);车架号(LFV3A23C4D3177787);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3月31日);年审检验合格至2025年3月;交强险至2024年4月21日。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省直辖行政单位 - 神农架林区 - 松柏镇堂房新村神农大道603号 |
重大事项披露 | 1、车辆前保险杠有过轻微碰撞,未伤及发动机和变速箱,车身老旧有脱漆现象。 2、由于各地车辆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请受让方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受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及转入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和转让公告及有关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
机动车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资产名称 | 大众FV7187FBDWG小型轿车(鄂P06821) |
购置日期 | 2014-03-31 |
年检至 | 2025-03-31 |
原车牌号码 | 鄂P06821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19.430000 |
机动车品牌 | 大众 |
登记日期 | 2014-03-31 |
车架号 | LFV3A23C4D3177787 |
颜色 | 黑 |
数量 | 1(辆)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1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需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提档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2)受让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3)受让方在转让车辆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后视为转让车辆移交完毕,车辆发生任何风险都由受让方承担。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神农架炫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神农架炫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24]第202408001号-8002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6、本次转让车辆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车辆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7、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85%支付;(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2%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3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照神农架交易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神农架交易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神农架交易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神农架交易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神农架林区分公司 |
估值机构 | 神农架炫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3-12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10 |
评估值(万元) | 1.1166 |
资产原值(万元) | 16.82905 |
公示附件 | 鄂P0682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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