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须知依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试行)》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制定。
二、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北交互联运营的动态报价系统组织竞价。
三、您参加本次动态报价,已了解并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本次动态报价活动包括15个标的,您取得报价资格后,可参与本竞价项目任一交易标的的竞买。
五、您取得报价资格的程序如下:
1、首先在北交互联进行注册;
2、在个人中心----认证中心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录入;
珍品受托转让项目动态报价承诺函》(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竞价项目);
4、在线缴纳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保证金20000元;获得报价资格,即可参与报价。
六、您应于动态报价活动开始前,登录北交所网站(http://www.cbex.com/)或北交互联网站(https://otc.cbex.com/)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根据网站公告的预展信息,完成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场勘查。
七、北交互联平台上展示的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北交互联平台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对此您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八、本次动态报价活动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您应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您参加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您认可并同意:您参与竞买的交易标的均为非标准化产品,您一旦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则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或不了解交易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本项目交易标的不适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九、本次动态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网站披露信息。
十、本次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1、自由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披露信息。在此期间,您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您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即300秒)。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受让方。
十一、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披露信息。您的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十二、动态报价成交后,受让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成交价款,并向北交所支付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同时,受让方应根据北交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交易标的移交手续。保证金不用于冲抵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受让方需另行支付前述款项。
十三、若您竞价成功,可在对所有竞得标的完成交易价款支付及服务费支付后点击退保证金按钮,退还保证金;若您无任何竞价成功的标的,可在所有标的竞价结束后点击退保证金按钮,退还保证金。
十四、您若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北交所有权取消您的动态报价参与资格、确认报价无效,并扣除您缴纳的保证金,保留对您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五、受让方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构成违约。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违约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再次组织本标的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十六、受让方在交纳完成交价款及相关交易服务费后,需在2024年03月11日至年月日(节假日休息),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1号懋隆艺术大厦四层东厅】提取成交标的,家具提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1号懋隆艺术大厦四层东厅 。超过领取期限仍未领取标的的,北交所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割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十七、您应对您参与动态报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动态报价系统,在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本人负责。
十八、因您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北交所及动态报价系统发布的动态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3、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动态报价活动的时间以动态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投资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十九、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通知您。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02-29
(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竞价项目)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北交所):
本人就参与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竞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同意按照转让方的要求,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竞价项目)》的规定,参加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竞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并参与报价。
二、本人已充分了解并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竞价项目)》等各项规定,规范竞买行为,履行竞买义务。
三、本人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勘察及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本人知悉交易标的现状,不因交易标的权属、真伪、质量或使用性能等产生的问题向北交所主张权利。本人确认竞买的交易标的为非标准化产品,不适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本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一旦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或不了解竞得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
四、本人同意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
五、本人承诺在竞价成功后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竞价项目)》规定的付款期间内将成交价款(全额)及成交价款 5 %的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六、本人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经典收藏品2024年第14期专场竞价项目)》规定的标的藏品领取期间内提取标的藏品。本人承担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一切费用;交割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人竞买成交后,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提取标的藏品,承诺承担以下责任:
受让方逾期未能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构成违约,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违约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再次组织本标的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委托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受让方超过领取期限仍未领取成交标的的,应支付自期满日起至实际领取日止的保管费用,且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承诺人:
时间:2024-02-29 1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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