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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夹浦镇共6770个停车泊位经营权

· 2024-02-05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兴县夹浦镇共6770个停车泊位经营权
    资产来源 其他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其他
    标的清单
    序号行政区域车位类型停车位区域停车位数量
    (个)
    1夹浦镇小区滨湖锦苑小区周围道路200
    2夹浦镇路段香樟大道2000
    3夹浦镇夹浦路500
    4夹浦镇夹浦新街150
    5夹浦镇环城新街100
    6夹浦镇鼎盛路100
    7夹浦镇滨湖大道100
    8夹浦镇丁北线50
    9夹浦镇轻纺中路100
    10夹浦镇园区环城工业园900
    11夹浦镇B区工业园800
    12夹浦镇月明工业园300
    13夹浦镇停车场轻纺城专业市场东侧停车场200
    14夹浦镇轻纺城专业市场及地下停车场500
    15夹浦镇农贸市场停车场50
    16夹浦镇丁甲桥集镇停车场100
    17夹浦镇迎龙桥停车场50
    18夹浦镇饮泉路口停车场60
    19夹浦镇轻纺大厦及西侧停车场150
    20夹浦镇陶家湾加油站北侧停车场80
    21夹浦镇陶家湾村委南侧停车场150
    22夹浦镇夹浦小学停车场60
    23夹浦镇夹浦中学停车场40
    24夹浦镇滨湖大道终点停车场30
    合计6770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合作服务机构: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先生 13757298322。2.本次标的以交付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经营权期限为转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至2053年6月30日止,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3.挂牌期间意向方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标的现位于长兴县夹浦镇,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金女士,18367290743。4.本次标的内容参见《标的清单》,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需自行测算,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6.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兴城乡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A座2314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MACNBH7M0D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3,695.0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50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出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本次标的为6770个停车泊位经营权,标的内容参见资产详情,6770个停车位为本标的规划数据,考虑到实际运营中的变化情况及其他等因素,实际车位数及车位的范围并不完全等同于资产详情内容,具体以交付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5.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受让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作违约金处理);②如标的重新挂牌再行转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6.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物书面交割手续。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展示时间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
    展示地点 长兴县夹浦镇
    联系人姓名 金女士
    联系人电话 1836729074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邵先生 电话 0572-220865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网址
    合作机构 名称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州市东街206号双创中心产业园5楼
    联系人 吴先生 固定电话 0572-2065525
    手机 13757298322
    转让方 联系人 金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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