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庆元县岭头乡杨家庄村(洋溪林场、上塘老林、钗洋老林)山场林木采伐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0个周期。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方式如下:吴寿,13884660203 |
转让方名称 | 庆元县岭头乡杨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注册地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岭头乡杨家庄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2331126MF10586128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33.8166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丽水产权的存管银行(户名: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35848101810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办理。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方已办理相关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场实物与评估不符时,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不得自行转让标的给第三方。5.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6.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7.受让方在办理过户期间所发生的与设备有关一切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转让方将林木采伐许可证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完毕)。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9.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支付服务费。10.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必须完成林木采伐并将其清运出山场,不得堆放在库区征收红线内。11、根据6月9日杨家庄村村民代表决议,①风电场道路至环湖路链接线拓宽区块林木本次招标一并采伐(具体见施工红线);②因上库区施工环湖公路及施工便道需提前砍伐,可由施工单位先砍伐并将树木整理成堆放好,再由中标单位出售。 | ||
展示时间 | 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 | ||
展示地点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岭头乡杨家庄村 | ||
联系人姓名 | 吴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13884660203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5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8-2292213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s://www.lscqpt.com/LSPT/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吴寿 | 电话 | 13884330203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