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SZC24013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鲁AG7E93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 | 转让底价 | 2.33173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6-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0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3.33105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识别号:LSGKE54H2GW302862,车辆品牌:别克,发动机号:162895273,使用性质:非运营,注册日期:2016-11-16,出厂日期2016-10,表显里程:24211公里。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26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鲁AG7E93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车辆停放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张村人民法庭),车牌号不在转让范围内。2、标的物情况:识别号:LSGKE54H2GW302862,车辆品牌:别克,发动机号:162895273,使用性质:非运营,注册日期:2016-11-16,出厂日期2016-10,表显里程:24211公里。3、标的物可能存在未处理的车辆违章、违法等,相关罚款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年检、交通事故、经济纠纷、行政处罚、停车存放等产生的费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和负责。4、标的物可能存在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5、委托方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物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标的物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物移交的凭据。车辆可能存在标的物披露品牌型号、出厂日期、行驶里程、新旧程度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或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6、该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悔拍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挂牌处置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的,责令补交。同时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要求,将保证金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账 号:62326360001076027377、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5588412078。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交纳完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赴委托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超过交割期限仍未领取标的的,委托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受让方应承担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到车辆存放场地提取车辆,并自行负责转移、托运等一切费用。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接标的过程中,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账 号:6232636000107602737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466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
委托方基本情况 | 机构地址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 ||
负责人 | 李经理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谢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李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15588412078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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