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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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处置资产为成都信创置业有限公司所持川发天府上城销售中心A3、B1、C2样本间资产,主要包括家具、家电、灯具、窗帘、地毯、装饰画、饰品、床品等。本次处置资产请参考本公告附件《处置资产信息表》。 二、标的资产现场查看联系方式: 看货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 8840 9877 标的现场查看地址:川发天府上城项目销售中心茶空间二楼。 现场查看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法定工作日时间,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看货联系人,按双方约定时间前往。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500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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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咨询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询。 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经产权持有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及咨询人员现场勘查,除不能拆除的手绘墙外,其余资产已全部拆除并封样保存,其中一项灯具、三项饰品已损坏或遗失、香薰已使用、橄榄油已过期,本次咨询该部分资产价值为零。 三、其它披露事项 1.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参考《处置资产信息表》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性能、现场转运作业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看货完毕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场状况确认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凭确认后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本次处置资产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视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2. 本次处置资产非全新资产,最终成交后受让方如将其进行再次出让或组装翻新再次投入使用等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事宜。 3. 成交之后所堆放标的资产可由受让方直接搬离。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自行承担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约定以及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受让方施工、搬离、清场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其条款。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须一并签署《安全协议》。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期完成资产(包括交付资产以及产生的垃圾)搬离、运输、清场且无安全事故及损失的情况下,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回。 5. 转、受双方应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及《安全环保协议》生效且受让方交纳全部履约保证金及所有交易价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切割、搬离、运输、清场工作。 6. 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 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本次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8.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9. 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等文件。 10. 标的资产现场查看联系方式: 看货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 8840 9877 标的现场查看地址:川发天府上城项目销售中心茶空间二楼。 现场查看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法定工作日时间,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看货联系人,按双方约定时间前往。 | |||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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