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龙门县县道X220线地派至密溪段和县道X221线天堂山至上仓段2427棵桉树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441324-2023-065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12-12 09: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423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04-09 10:00:00 |
底价(万元): | 9.3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报价幅度(万元): | 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4-09 09:30:00 |
成交时间: | 2024-04-09 10:00:00 | ||
成交人: | 黄道彬 | 成交价: | 9.36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 龙门县 县道 X220 线地派至密溪段和县道 X221 线天堂山至上仓段 公路 桉 树进行砍伐 。据 《评估报告书》确认共有桉树 2427 棵,其评估总值为人民币 9.36 ,以评估值 9.36 万元作为本次项目起始价。 二、 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年满 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保证金: 1 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全额支付 竞得 价格款项 后 ,交易中心凭合同及缴款凭证在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3、转让标的质量:按实物现状转让质量为准。 4、 竞得人 应当 在 我 方划定范围内作业,并 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 若 竞得人 存在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行为,或因 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第三方 损害的 , 一切责任均 由 竞得人 自行承担,与我方无关 。 5、 竞得人 在生产、销售、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盈亏、税费、经济纠纷均由 竞得人 自行处理解决,我方可协助解决。 6 、 竞得人 在实施 桉 树资产处置 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均由 竞得人 负责。 7 、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基地、材料批发、临时便道等)的租用和费用、施工安全设施以及由于施工造成第三者损失的赔偿费用、三通一平工作和费用均由 竞得人 承担。 8 、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标志设施费用均由 竞得人 承担。 9、 竞得人 必须积极配合 我 方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教育指导,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若 竞得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我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竞得人 已付费用不予退回,如造成 我 方损失的,还应赔偿。 三、交易方式 1、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标的从 起始价 一千 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2、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竞得价格款项。 4 、竞得人凭《 产权交易 成交通知书》在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龙门县县道 X220 线地派至密溪段和县道 X221 线天堂山至上仓段的桉树资产所有权转让 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和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5 、竞得人有违约行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202 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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