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广东省珠海市三灶区东咀金海花园南园99栋C号住宅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 | ||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
转让底价 | 110.176万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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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珠海市三灶区东咀金海花园南园99栋C号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 C0301488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建筑结构 | 混合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62.02 |
使用年限 | 2001年05月30日至2068年05月28日止 | 已用年限 |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 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 《华润资产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账 号:812001488880010091 4.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 7.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8.转让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 9.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全部成交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3.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 2)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 3)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 4)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 5)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 6)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5. 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本项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7.本次转让标的不允许联合受让。 8.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转让标的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9.本项目转让价格含税。转让标的证载权利人为深圳南方制药厂,深圳南方制药厂名称已于1993年6月变更为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 10.转让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剩余租期至2024年6月30日。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具备购房资格的租户如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交纳全额保证金,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11.小区无物业管理,私接水电但设施基本齐全、住户均使用液化煤气罐。 12.其他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1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保证金 交纳规则 | 保证金设定 | 41万元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截止时间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截止日 21:30前交纳 | |
处置方法 | 1.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24 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
五、其他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 黄经理 联系电话: 0755-83881066 0755-83690580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网址 /微信公众号 | 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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