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报废的固定资产及废旧物资 | 48.82 | 5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报废的固定资产及废旧物资共13项(其中报废的固定资产10项,废旧物资3项)整体转让,标的情况参考附件《明细表》,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已拆除报废,不能继续使用,堆放于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材质 | 存放地 |
1 | 美的空调 | 120LW | 2 | 台 |
| 仓库 |
2 | 空调 | 72LW | 1 | 台 |
| 仓库 |
3 | 空调 | 72LW | 1 | 台 |
| 仓库 |
4 | 空调 | 惠而浦AVH-240B | 1 | 台 |
| 仓库 |
5 | 空调 | 1 | 台 |
| 仓库 | |
6 | 格力空调 | 72LW | 1 | 台 |
| 仓库 |
7 | 国祥单元式空调 | KSA060BP | 1 | 台 |
| 仓库 |
8 | 空调 | 140LW | 1 | 台 |
| 仓库 |
9 | 空调 | 140LW | 1 | 台 |
| 仓库 |
10 | 空调 | KSA060BP | 1 | 台 |
| 仓库 |
11 | 废旧钢材、边角料等 | #6/8/10/12/16/20等 | 259 | 吨 | 沙钢 | 堆场 |
12 | 阀门等 | 球阀、截止阀、调节阀、蝶阀等 | 2 | 吨 | 沙钢 | 堆场 |
13 | 电机等 | 计量泵电机、充电机 | 0.9 | 吨 | 铸铁、及少量铜 | 堆场 |
三、风险提示
1.竞买人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转让标的,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除《明细表》中序号11(即废旧钢材、边角料等)外,其他资产不清点、不称重。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性质、状态、数量)以转让标的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标的品质和状况不作保证,由竞买人自行勘查评估。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竞买人至现场看样后须到转让方处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二份,一份作为报名竞买的必备文件)。竞买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现场看样时,若看样人无竞买人加盖公章的看样授权委托书,转让方将拒绝竞买人现场看样。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的进场安全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3、《明细表》中序号11(即废旧钢材、边角料等)须在转让方指定的称重设备过磅计量,移交数量以259吨为准,使用称重设备过磅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受让双方同意在《明细表》中序号11(即废旧钢材、边角料等)移交时,受让方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将废旧钢材、边角料等装车后在转让方指定地磅过磅计量,并在每部车辆过磅计量确认无误后由转、受让双方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明细表》中序号11(即废旧钢材、边角料等)过磅重量不得超过约定的重量259吨,若有不足,在60天内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并用边角料等补齐不足部分的数量。
4、《明细表》中除序号11(即废旧钢材、边角料等)外的,以现状移交,在移交过程中,不对转让标的进行清点、测量、称重。
5、受让方应在对转让标的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移离工作。受让方需按照以上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转让标的的转移搬运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延长时间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
6、受让方因作业需要,需将施工设备运到转让方厂区时,应向转让方办妥登记手续。受让的转让标的出厂时,应接受转让方检查并按转让方相关规定办理好出厂手续。
7、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六、特别提示
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七、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八、公告期限: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6月2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7:00时。
报名联系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文章推荐:
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所持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0%股权(对应21939.4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项目
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所持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9652%股权(对应10893.314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