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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项目]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201号英雄大厦内的七套房产公开转让公告[2024]0267号

· 2024-05-19
补充公告
这是补充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5月19日
补充公告
这是补充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5月19日
发布单位: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测试项目]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201号英雄大厦内的七套房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40046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3年08月24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8月21日,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同意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201号英雄大厦内的四套商铺及三套公寓。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5月1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5月30日
转让方名称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拟挂牌整体出售资产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十全街201号英雄大厦内的四套商铺(143室、152室、162室、271室),其中143室面积为39.48㎡、152室面积为35.65㎡、162室面积为47.37㎡、271室面积为39.15㎡,目前已出租给苏州市相王玉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年,自2023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止,三套公寓(613室、614室、634室),其中613室面积为49.77㎡、614室面积为47.56㎡、634室面积为48.82㎡,目前已出租给个人李海燕,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2年2月15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七套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307.80平方米。苏州市十全街201号共有楼层7层,其中负1层为车库,1-2层为产权式商铺,3-6层为公寓。143室、152室、162室位于1层,271室位于2层,613室、614室、634室均位于6层。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万隆永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万隆评报字〔2023〕第1-06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6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87.21
特别事项说明 一、自公告期内每周五10:00-15:00可预约看房,看房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房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3980690424。 二、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三、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再另行结算。四、标的以现状交付,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五、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整体转让,不分层转让。六、本次拟转让房屋尚处于租赁期限内,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租赁合同租期,且受让方在受让房屋后需要配合原租户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七、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苏州市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387.21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方在报名截止时间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提交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川华西总纪〔2023〕30号)
2、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所涉及的英雄商厦四套商铺(143室、152室、162室、271室),及三套公寓(613室、614室、634室)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万隆评报字〔2023〕第1-065号)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5、不动产权证
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模板
7、房屋租赁合同
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如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选择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发生拍卖,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款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转让方在确认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收到上述转让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3.意向受让方应于2023年11月24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9820852、6982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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