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M2024DF3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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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42%股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42 |
挂牌价格 | 5,06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5-18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其他三位股东龙海市振发供水有限公司、林春平、林勇平称,其近年来对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工厂进行改造及投入新设备,总投入费用为人民币(下同)8976845.97元。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无法对此进行核实确认,上述总投入费用亦未列入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资产,故未在本次转让标的相关的审计和评估报告中体现。针对该部分的投入费用,上述三位股东要求竞买人按照 42%的股权比例承担,即承担3770275.3元,由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前往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与上述三位股东协商解决此事项,否则,视同认可。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如因此事项引起的纠纷,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竞买人还应承诺,如竞买成功而成为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股东, 应保证参与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共同发展,不得从事损害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前述信息已充分清楚了解并认可,对其竞价行为负责。二、股权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股权受让方及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三、审计、评估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厦则正专审(2024)第106号】、评估报告【大成方华评报字(2023)第DFZ62055号】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如竞买成功而成为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股东,应保证参与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共同发展,不得从事损害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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