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可移动设备类资产
·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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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资产描述 | 转让标的所涉资产目前存放于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88号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
资产类别 | 设备 |
名称 | 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可移动设备类资产 |
地理位置 | 浙江省_杭州市_拱墅区 |
重大事项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所涉资产目前存放于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88号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6.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姜经理15967154524。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8.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十、特别事项说明(1)因设备转让回收价频繁波动,特提示委托人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本评估报告所列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和价格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确定为含税评估值。(2)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二轻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为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2级子公司,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划归到浙江省二轻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信联钢铁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部门)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批准单位名称 | 浙江省二轻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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