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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024年第一批报废固定资产)

·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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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标的资产为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包括高压内缸、喷嘴组等共70项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名称 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计量单位 数量 70
现状分析 该部分固定资产已按报废处置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1、该批标的资产为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该批资产状况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资产照片或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不采用过磅结算,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2、本次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移交方式为现场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拆解、搬卸及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增值税发票。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4、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及评估报告所列资产清单和数量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其他披露内容 1、项目自公告日起接受踏勘申请。本次踏勘转让方拟采取集中踏勘方式,具体时间请先咨询联系人。请各意向受让方在安排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现场踏勘咨询联系人:刘成清,联系电话:18056227237。2、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项目披露信息及附件,踏勘时间确定后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现场踏勘:(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1《项目踏勘打印文件》,踏勘确认书盖章签字原件需要带到现场)(3)踏勘人员有效身份证明3、踏勘后由转让方留存现场踏勘确认文件(包括踏勘确认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踏勘确认文件为受让方报名的必要条件之一,由转让方统一发送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4、现场踏勘要求:(1)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分配的踏勘时间,并在安排的时间内,自行前往踏勘,同一个意向受让方可以申请一次现场踏勘机会,每次不超过2人。(2)踏勘时须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踏勘时须服从转让方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现场指导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3)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与周边居民或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4)踏勘现场严禁抽烟,也不得酒后进入现场踏勘。需要戴安全帽或其它防护措施才能进入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5)意向受让方对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意向受让方踏勘现场时,若有拍摄需求,必须经转让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拍摄的,转让方有权删除拍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意向受让方经现场踏勘并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签订交易合同之前,转让方不再接受受让方提出的踏勘申请。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宿州市符离集镇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之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6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交所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网络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时须按照《网络竞价方案》(详见附件2)要求同时《受让确认书》(1份),并仔细审阅《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3)条款。6、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含增值税,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所有税金后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据相应税率增值税发票。7、受让方自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移交,同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自双方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转让方将标的资产所有权移交至受让方,标的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此由受让方承担。移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安全责任及费用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处置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处置,处置及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移交后货物不退不换。8、标的资产移交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移交过程中,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由受让方造成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9、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0、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为现状交接,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11、本项目无论协议或竞价成交,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1.5%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上披露内容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请各意向受让方严格遵守相关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约定踏勘时间
展示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符离集镇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成清
联系电话 18056227237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附件1-项目踏勘打印文件.pdf
2 附件2-网络竞价方案.pdf
3 附件3-产权交易合同.pdf
4 资产转让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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