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林场采伐林木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2024AQCQ028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林场委托,对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林场采伐林木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人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林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4214603432233 法定代表人:张志新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住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口镇 (二)出让标的简介: 标的基本情况:本次竞拍的标的为白城子林场的林木,采伐总蓄积1035立方米,产材量104立方米。
特别提示: 1、含有枯死树木,以实际现状为准。 2、采伐保证金与成交款分账户缴纳。 3、采伐时间为6月15日之前完成林木及杂树的采伐、伐倒、造材、 清理、装卸运输,清理(粗5cm,长50cm以上树根及枝杈等剩余物全部清理出林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产材,转让方全权处理,同时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4、采伐施工前受让方需向出让方缴纳一定额度的林木采伐清理保证金,详情与转让方联系。参与受让视为默认接受此条款。 5、受让方按出让方要求及时清理整地且在规定范围内采伐,经出让方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返还,否则,将扣除全部受让方交纳给出让方的保证金用于清理整地或赔偿损失。 6、上述拟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7、林木及杂树的采伐、伐倒、造材、清理、装卸运输及生产安全由受让方负责,成交后三日内与林场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条款按期清运采伐林木。(此数据仅供参考,以实地活立木为准。) 8、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人咨询、确认,充分考虑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相关质疑须在标的转让公告截止前向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转让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林场提供的文书确定,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使用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已批准。赤峰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赤大信评报字[2024]1-006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意向竞买人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竞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按《附件4: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4月20日8:30起至2024年4月26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8:30起至2024年4月26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7:30止(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踏勘时间:2024年4月20日8:30起至2024年4月26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白城子林场: 李 平 电话15947468009 孟凡会 电话13804761621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日期为 :2024年4月27日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竞买人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受让方在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林场签订成交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银行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出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买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竞买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8、受让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成交款,视为受让方自动弃标。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1、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成交竞买人向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林场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户 名: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林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支行 账 号:06052432 0910 0070 848 备 注:白城子林场林木转让金 九、意向竞买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应在系统身份证明栏内上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附件3) 十、资格确认 确认竞得人后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周慧卿 电 话:0476-7271050 发布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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