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梧桐路南侧C栋101-1室房产 | 项目编号 | N0124FC24007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2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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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3700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联系人:黄冰 联系电话:17769265858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别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的瑕疵披露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转让方对该标的资产不可预见性瑕疵及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方不承担资产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差异的责任。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产权面积、使用情况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价款。标的物信息以公告为准,其他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人员未经书面授权发布的书面信息、口头承诺等)均不构成转让方对标的物信息的更正或修改。 3、重大事项及瑕疵说明: 该资产部分区域现被佰年太子家具广场违法占用,已通知其进行清场,但目前尚未完全搬离。 该资产内部靠西面的区域违规分割7个门面,其中2个门面合计104.1平方米的面积原被第三人李梁、李华二人占用,李梁、李华在法院执行清场阶段提出诉讼,转让方已取得李梁、李华二人对排除执行的二审胜诉判决,但不排除李梁、李华将继续申请再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对抗资产的使用。转让方未取得该104.1平方米门面的实际控制权。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 [2022]87号)规定,抵债资产原对应的债权借款人、担保人、实际控制人及利益相关方不得直接或变相作为本次资产转让的买受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处置资产、资产受让(委托)方、受托资产评估机构、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机构的主要责任人有直接亲属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或属于被处置资产责任人员的,在整个资产处置过程中应予回避。 4、意向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提供反洗钱身份识别相关资料(由湖南联交所代收),如未通过反洗钱相关筛查的,终止其受让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转让方将其所持有的转让标的的不动产权证及相关资料交付给受让方,即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清场、实际控制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移交和清场。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网络竞价),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应在报价或网络竞价结束当日,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4、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全部价款及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协议》,受让方交纳的所有款项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及交付,竞买人应对竞买标的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责任、风险和损失。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该资产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清场、实际控制、权证变更等手续,标的所涉及的清场费用、后续的司法维权费用、房屋或土地变性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7、本次转让转、受让双方需要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资产相关资料查阅安排: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资产转让所涉及资产现状、资产瑕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产转让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次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资产。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7769265858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4-17 09:00:00 至 2024-04-2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1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4-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4-30 09:30:00-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见《受让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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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女士 |
咨询电话 | 1375519712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姚女士13077347743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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