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QSWRC2024000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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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建设路43号原中区政府门口南侧从北至南第一间门面房租赁权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济宁市任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标的名称 | |
交易机构名称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40000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7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04-11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特别提醒: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当详细阅读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报名程序。 (二)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在交易标的信息披露期内应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认可标的情况。因此,由标的瑕疵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为竞买人参与网上竞价的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丢失后不及时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挂失,导致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五)网上竞价开始后,如遇技术、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网上竞价无法正常进行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权暂停竞价,待故障排除后继续竞价或另行组织网上竞价。 (六)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报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七)确定买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买受人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放弃竞得该标的的,其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账户,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因买受人放弃竞得该标的,致使标的再次竞投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保留对原买受人两次成交价格差的追索权。 (九)因竞买人误操作或计算机出现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陆网上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的,拍卖活动不中止、不终止,其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事项特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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