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36项报废设备 | 项目编号 | GR2024GD000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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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23.5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01 |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 2024-04-15 |
资产来源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 否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 36项报废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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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 标的所在地区 | 韶关市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资产概况 | 标的资产均存放于转让方厂区内,具体以现场看样为准。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交易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和受让方实际情况开具税点为13%的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范围以现场勘验的范围为准,不超过本项目评估报告所列的资产的范围。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部分未拆除,标的资产的外形、状态、性能等以现场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 4.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资产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 5.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进行登记;未经登记,转让方有权不予放行入厂区看样。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2-1991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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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广东省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2021〕43号、〔2021〕47号 | 批准日期 | 2021-12-13 |
交易方式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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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23.5 | 加价幅度(万元)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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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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