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概况 | 基本属性 | 标的名称 |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废液压油处置项目 | ||||
标的物类型 | 危废类 | 规格 | 数量 | 35000 / 千克 | |||
所在地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 | ||||||
标的物描述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转让方联系人:韩叙 转让方联系方式:17747001789 | |||||
转让方承诺 | 国能e拍: 本资产处置单位拟转让持有的废旧物资,并委托国能e拍公开发布废旧物资竞拍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本资产处置单位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实物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国能e拍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选择动态报价/网络竞价处置方式,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国能e拍《国能e拍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国能e拍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和规定。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国能e拍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信息公告发布申请书(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pdf 内部评估报告.pdf 研究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废液压油处置相关事宜.pdf 鉴定报告(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pdf 研究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废液压油处置相关事宜.pdf | ||||||
其他公告事项 | 1.废液压油的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实际交割的金额=成交金额/公示总重量*实际过磅总重量。 2.废液压油以铁质空油桶储存,处置时受让方需自行配备抽油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槽罐车、抽油泵等),公告的重量为暂估,以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的地磅称量为准。 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发生的处置量进行结算。 | ||||||
其他附件 | 物资照片1.jpg 物资照片2.jpg 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竞拍注意事项必看2023.pdf | ||||||
项目负责人 | 吴喜峰 | 联系电话 | 04713389504 | ||||
上拍机构 | 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 | 联系邮箱 | 1911670810@qq.com |
交易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废液压油HW08(包含900-218-08)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2.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包含900-218-08废物代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 |||||
踏勘安排 | 本次项目不安排踏勘 | ||||||
标的交割 | 1.废液压油的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实际交割的金额=成交金额/公示总重量*实际过磅总重量。 2.废液压油以铁质空油桶储存,处置时受让方需自行配备抽油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槽罐车、抽油泵等),公告的重量为暂估,以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的地磅称量为准。 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发生的处置量进行结算。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特别告知 | 1.废液压油的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实际交割的金额=成交金额/公示总重量*实际过磅总重量。 2.废液压油以铁质空油桶储存,处置时受让方需自行配备抽油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槽罐车、抽油泵等),公告的重量为暂估,以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的地磅称量为准。 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发生的处置量进行结算。 4.受让方资格条件:(1) 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废液压油HW08(包含900-218-08)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2)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包含900-218-08废物代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5.国能e拍: 本资产处置单位拟转让持有的废旧物资,并委托国能e拍公开发布废旧物资竞拍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本资产处置单位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 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实物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国能e拍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 我方选择动态报价/网络竞价处置方式,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国能e拍《国能e拍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国能e拍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和规定。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国能e拍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延长信息披露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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