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办公、仪器设备资产(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ESSB230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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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3.8765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1-22 |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 2024-01-26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 否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办公、仪器设备资产(二次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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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浏阳市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1、该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2023年资产处置清单》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财苑评字(2023)第096-1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报废实物残料(中大型仪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有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仪,但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仪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挂牌底价已剔除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仪的评估值)。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2023年资产处置清单》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6、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7、转让资产因使用年限长,设备老化,已被淘汰,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8、转让资产重要部件损坏,无法修理,无法改作它用(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大部分电脑缺失硬盘及内存)。 | ||
资产概况 | |||
重大事项披露 | -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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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实物资产转让申请审批流程 | 批准日期 | 2023-11-30 |
交易方式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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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3.8765 | 加价幅度(万元)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9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4-01-22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4-01-26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1-22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29 |
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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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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