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Y24-05)/国资运营/宾王路129街20号房产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3)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701号 | 权利类型 | |
土地性质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服综合/商住综合 | ||
实际用途 | 商服综合/商住综合 | 房屋坐落 | 义乌市宾王路129街20号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422.66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户型(室)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700.000000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房产及土地交易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等,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2、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为标的物过户登记人(谁买受做谁的产权证),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在成交后30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后果自负,交易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3、具体交付时间以出让方通知为准。 |
转让方名称 |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义乌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2089486536Y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700.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1、买受人须在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2、成交款项交清后,买受人与出让方办理过户及交付等相关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0个周期。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5、本次标的物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具体相关事宜详见《二手房交易合同》。6、本项目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不动产登记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数据为准,不因面积变化影响成交价格。7、交易所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8、标的物的说明和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9、房屋使用情况:空置。 | ||
联系人姓名 | 吴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1375096991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出让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2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0579-89908215 |
传真 | 邮箱 | admin | ||
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话 | 1375096991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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