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3HB1005437-2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转让方代码: | 1142130001105678XY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挂牌价格(万元): | 0.748 |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2023-12-26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随州天韵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报告书(随天评报字[2023]第051号)中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5、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若涉及拆除,受让方及拆除人员将接受转让方的管理和监督,拆除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ovupre.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6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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