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浦江县白马镇肥地坞自然村滑坡治理工程多余土石方一批的出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 | 浦江县白马镇肥地坞自然村滑坡治理工程位于浦江县白马镇北东侧约3km处,工程以削坡护坡为主,多余土石方随施工进度逐步产出,测绘工程技术报告数量约3603660.55m³(包含可能出现的土层、淤泥、岩层、剥离物、杂填土、建筑垃圾等,实际数量以现状为准,如数量有误不影响竞价成交价),以总价150000000元为起始价,同时设置保留价。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如未成交,则自动终结。3、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额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按成交总价×0.5%计算的交易服务费;所有款项缴清后次日签订《浦江县白马镇肥地坞自然村滑坡治理工程多余土石方一批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0000元。4、标的的情况说明:浦江县白马镇肥地坞自然村滑坡治理工程位于浦江县白马镇北东侧约3km处,工程以削坡护坡为主,多余土石方随施工进度逐步产出,测绘工程技术报告数量约3603660.55m³(包含可能出现的土层、淤泥、岩层、剥离物、杂填土、建筑垃圾等,实际数量以现状为准,如数量有误不影响竞价成交价),以总价150000000元为起始价,同时设置保留价。标的实际方量(实际重量)与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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