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南阳路(证载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南阳路89号)南阳二楼营业部(土地)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22CQ1005079-2 | 转让底价 | 260.46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1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3-23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坐落 |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南阳路(证载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南阳路89号) |
转让底价(万元) | 260.46万元 |
产权证号 | 不动产证:渝(2020)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32606号 | 楼盘名称 | 无 |
楼层 | 1、2 | 建筑面积(㎡) | 1160.17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出让终止日期 | 2047年1月1日止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评估报告文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9-30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18600265677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帐户(挂牌截止当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取得竞拍资格。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执拍机构为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时间:2023年3月24日14时,拍卖地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前一日下午16点前凭保证金交付凭证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拍卖公司办理完成竞拍手续,方取得竞拍资格。 四、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程序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6)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1%收取)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与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和转让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1%收取)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产,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若标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本次按现状转让。交易涉及的土地收益金由受让方承担。除此之外,房产交易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八、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九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九、标的证载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名称需要变更为国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涉及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受让方自行核实能否变更,能否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十、租赁收益从移交手续办理完结后次月首日起随之转移。 十一、本次房产移交时限:签署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十二、项目的备查资料:房地产估价报告、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 十三、拍卖公告网址:https://zonto.com.cn(拍卖机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600265677)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交易方式 | 拍卖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于源 | 联系电话 | 023-63624775 |
文章推荐:
【公告中】沿河路111号可苑新村a区1幢101室等房产转让
枣庄市瑞丰钢结构有限公司所属土地使用权和资产整体转让
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2000㎡地面建筑物使用权出让
北庄镇务后村民委员会所属民宿5年经营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