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贵州省松桃群兴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项目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0日,债权总额为32,755,602.59元:其中本金14,751,292.54元、利息 17,876,365.05元、其他债权127,945.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处置基准日:2025年2月20日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抵债资产名称 | 本金/抵债金额 | 利息 | 其他债权(诉讼费用等) | 地区 | 担保基本情况/抵债资产情况 | 诉讼情况 |
1 | 贵州省松桃群兴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751,292.54 | 17,876,365.05 | 127,945.00 | 松桃 | 抵押:抵押物为松桃县蓼皋镇麻阳街盛世兴城九州综合楼1-8层,面积:4441.96平米;蓼皋镇麻阳街盛世兴城(松闽大酒店)负一层车库,面积1377.56平方米。 质押:质押物为-贵州省松桃松闽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和翁祖文(30%)持有贵州省松桃群兴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保证:保证人贵州省松桃闽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翁祖文,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执行 |
合计 | 14,751,292.54 | 17,876,365.05 | 127,945.00 | 32,755,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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