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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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2055-1三河市华润五丰米业有限公司房屋及设备整体转让(一号资产包)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三河市华润五丰米业有限公司 |
挂牌价格 | 90.445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5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2-24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踏勘、管护、拆卸、装车、运输、变卖等事项的全部费用。 2、如转让资产产生增值,每项转让资产增值额的计算原则:按每项转让资产评估金额占总体转让资产评估金额的比例分摊增值金额,并以每项转让资产增值后的金额作为开票价格。 3、转让资产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用税率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4、意向受让方在进行现场踏勘前,须认真阅读并签署接受转让方经批准的《安全协议书》、《现场管理方案》、《EHS管理方案》(详见附件)书面文件,现场踏勘的过程必须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定在指定范围内进行踏勘。 5、现场踏勘时间为本次资产转让公告期的第20、30、40个工作日。 6、意向受让方在踏勘过后,需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 7、标的场地内具备自来水源(按使用量及规定收费,水:6元/吨); 不具备电,若使用电,需与厂区所有人中央储备粮三河直属库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转让方不负责任何沟通担保。 8、最终受让方在进场拆除前需提供《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受让方须委托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安全许可资质公司进行拆除,须聘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此次拆除工作,拆除过程须确保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若因此导致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一概由受让方赔偿。 9、受让方必须对拆除现场遗留的垃圾处理干净。 10、鉴于部分标的资产已购置并使用多年,该些资产已超过保修及保质期,转让方无法确保标的资产转让后能够持续正常运转,亦无法保证标的资产能够满足受让方的使用要求;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标的资产无法正常运转或是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技术性问题或发生任何事故而拒绝进行交易,亦不得要求退货、解除合同,并不得据此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益或进行任何索赔。 11、除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开具的税票外,转让方不会提供任何转让方购置标的资产时的合同、税票、使用书、保修书、工程图纸、安全说明书等文件、证件等资料及信息,亦不会就标的资产提供任何产品质量、生产安全、技术达标、售后服务或维保方面的承诺、保证、保险、咨询或技术性支持,受让方竞购标的资产后,无论出现任何产品质量、生产安全、技术、维修保养等问题或事故一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2、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态。 13、转让资产中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均无不动产权证书,且坐落的土地权利人为中央储备粮三河直属库有限公司,所有资产均在其厂区内。意向受让方请在摘牌前,自行与中央储备粮三河直属库有限公司进行沟通,确认项目成交后的拆除标准等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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