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HB1001844-2 |
项目名称 | 恩施市旗峰大道500号(怡泰苑)C幢1单元1-3004/3104号房屋(重新挂牌) |
转让底价 | 114.0863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21 |
资产概述 | 不动产证号:鄂(2024)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51776号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恩施市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对转让标的进行详尽的现场勘察,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踏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已存在的标的物历史沿革、过户政策和存在或即将产生的各类型瑕疵等,对受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予以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不得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立勤资评报字[2024]第076号)显示:该房屋为复式楼,全屋为中等装修,房间为复合地板,餐厅、厨房、客厅、卫生间等为瓷砖,门口、卧室、储物间等有壁柜。 3、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立勤资评报字[2024]第076号)。本评估报告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现场进行查阅。 |
不动产 | |
地址 | 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旗峰大道500号 |
房产证号 | 鄂(2024)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51776号 |
建筑面积 | 243.41(平方米)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1-15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其他 |
价款交纳说明 | 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4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交易价款尾款支付方式: (1)采取全款方式支付尾款:受让方须在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尾款:受让方须在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贷款银行办理过户和抵押贷款手续,银行下放的贷款直接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价款的尾款,不足以抵扣交易价款尾款的由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超过交易价款尾款的部分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自行了解是否可以做银行按揭以及按揭比例,若意向受让方办理了报名登记并交纳了报名保证金,视为对所有程序及规定了解清楚,若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做不了按揭,必须在10日内补齐剩余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受让方应赔偿由此给转让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资产处置时产生的评估费,办理不动产过户的所有费用,起诉或仲裁产生的财产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本项内容以下所述经济损失解释同此,不再辍述)】。转让方维权方式包括:①继续履行合同;②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受让方应在解除通知到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本合同所属标的过户到转让方名下的手续,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转让方承担的费用)。 5、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受让方办理的贷款未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前,受让方不得将产权交易合同所述标的出租、入股、买卖或办理任何担保的形式进行处置,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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