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Q2024122700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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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广东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000000股股份(约占4.8729%股权) | ||
转让底价 | 7550万元 |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中国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晓 联系电话: 13530316676 | ||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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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廉江市廉江大道新区17号AB | ||||||||||
法定代表人 | 邓国全 | 成立时间 | 2009-10-13 | ||||||||
注册资本 | 75929.4482万元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货币金融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16947989333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职工人数 | 822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探矿权) | 否 | ||||||||
是否涉及债权转让 | 否 | 债权转让金额 | -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7552% | ||||||||||
深圳市鼎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8776% | ||||||||||
深圳市泰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9.8776% | ||||||||||
廉江市万宁实业有限公司 | 5.0046%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8729% |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51% | ||||||||||
广东强力集团有限公司 | 1.5987% | ||||||||||
廉江市荣轩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009% | ||||||||||
其余(3280 )位股东 | 44.0615%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7909.2 | 12912.89 | 7677.2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292873.68 | 2133996.32 | 158877.36 | |||||||||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0358.28 | 10002.63 | 8345.57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75310.34 | 2210890.59 | 164419.75 | |||||||||
重大信息披露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采矿权、探矿权)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 (1)委托人和被投资企业提供了以下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上述审计报告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重要评估依据之一,如上述报告失真将会影响评估结论。 (2)3700万股廉江农商银行股权投资,计入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3821.16万元。2018年12月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2元/股的价格溢价购入,同时作为认购条件(根据认购合同和《购买及委托管理不良资产》协议),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3700万元的不良债权,该不良资产虽然产权属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但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属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带来现金流入和收益,故未在账面列示,3700万股廉江农商行股权实际成本为7400万元。 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二、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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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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