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都隆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都隆兴资产)将于 2024 年12 月 16 日 10 时起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0 时止 (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zc-paimai.taobao.com )对 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 2024 年12 月16 日10 时起至2024 年12 月17 日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 竞买标的物: 明细如下:
债务人 | 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债权本金 | 3500万元 |
担保人 | 宿迁市振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诸暨市中港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四川振越置业有限公司、何政岳、何俐华 |
最高额抵押金额 | 4500万元 |
抵押物 | 宿迁市振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宿迁市宿豫区长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的建筑面积14914.13平方木的沿街商业房。房产证号:宿房权证宿豫字第09-0223号;土地证号宿国用(2009)第变7152号。 |
二、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标的资产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资产(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c.标的资产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
d.标的资产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e.标的资产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或担保物被案外人占用的情形;
f.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
g.标的资产中主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
h.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
i.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
j.前手未就债权资产的转让通知义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k.保证人涉及多起被执行案件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l.标的资产的其他瑕疵或风险。
竞买人同意并确认,其已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等方式知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可能影响竞买人预期利益的实现。竞买人自愿承担由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新都隆兴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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