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转让标的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制造时间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一台临时供电户外预装式变电站 | YBM16B 额定容量800KVA | 福建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012年3月 | 3.663 | 0.5 |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2、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3、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
4、转、受让双方须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进场安全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手续,并共同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函》。转让方应在上述时间内将转让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至此转让标的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转让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毁损、灭失等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应在对转让标的接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等工作。受让方需按照以上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转让标的的转移搬运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延长时间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拆解搬离工作是否完成以转受让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6、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可向受让方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其他未尽事宜以《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转让方不提供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转让标的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查看转让标的现状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并愿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五、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七、公告期限: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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