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1(单价) |
标的名称 | 测试1(单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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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R2024HE1000754 | 挂牌价格 | 0.01 元/吨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3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3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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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 小额单价测试。 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 17:00。 | |||||||||||||
标的资产数量 | —— | |||||||||||||
转让方承诺 |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资产,并委托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公开进行信息披露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已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我方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的要求填写、提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按照本申请书的内容披露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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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0.01 元/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1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000001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11-13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保证事项 | 略 | |||||||||||||
处置办法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 资产 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七) 意向受让方 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 受让方 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 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 交纳的保证金 进行处置。 三 、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1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18100000000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1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18100000000 | |||||||||||
交易须知 |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本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第六条 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 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第九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 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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