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日12时至2024年11月29日12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新疆精河县精河镇乌鲁木齐路北侧鸿兴楼酒店1-2幢-1至3层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2355.8㎡,混合结构,用途:商业服务;共有宗地面积:1070.36㎡,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1月19日起至2046年1月18日止,不动产权证号:新(2022)精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373号、0001381号。
标的物现状:标的物目前正常营业中,1楼可改为临街门面,2至3楼共有32间客房,其中有4间套房。
起拍价:86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以上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
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不包含动产及装饰装修,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交付,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交纳全部成交价款、过户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产过户等权利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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