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津梁街133号19幢201室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454192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80.78 |
资产类别 | 土地 | 坐落位置 | 苏州工业园区津梁街133号19幢201室 |
土地证号 | 苏工园国用(2012)第73975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4.7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报告评估价值为包含增值税的评估价值,增值税税率为5%;本次评估未考虑房地产转让过程中的契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交易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债务、司法限制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权利限制对评估对象市场价值的影响。2、评估明细表序号8,苏州工业园区津梁街133号19幢207室,房屋所有权证附记记载:日照不符合要求;经查询《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分析规则(2018年版)》规定:2.4住宅建筑、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即该房屋日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次评估已考虑该事项对价值的影响。3、评估明细表序号10,苏州工业园区津梁街133号18商幢201室,其出入口位于小区内部,其中南入口目前封闭。因一楼及地下室为一家经营中的幼托机构,出于安全考虑,将南入口封闭,目前仅剩北侧唯一出入楼梯通道,北侧楼梯通道位于小区内部。本次评估已考虑该事项对价值的影响。 |
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看房联系人:丁先生150003340932、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时间较长。3、本项目采用市场法评估。4、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中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苏州市平江区桃花坞龙兴桥3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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