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2LN10019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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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2007华润雪花啤酒(鞍山)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雪花啤酒(鞍山)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91210300701528350N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挂牌价格 | 28.52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1-05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设备为报废设备,转让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税率为13%专票和3%普票),设备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对公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额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转让款全额打入出让方指定对公账户,出让方确认取得全额资产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后,出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发票(税率为13%专票和3%的普票)。 3、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 15 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拆除方对标的资产进行拆除,拆除方需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及安全许可证资质。 5、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 6、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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