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财产处置公告
持有河北华日鑫钛业有限公司债权
和70%股权第五次挂拍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桥东法院)于2022年12月9日依法裁定受理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盛华)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12月9日作出(2022)冀0702破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清算组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4年6月11日,桥东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冀0702破2号之四〕,批准《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中第四章《非重整所必须资产的处置方案》第一条《非重整所必须资产的范围》明确: 河北盛华的非重整所必须资产由河北盛华通过网络拍卖等形式进行处置,处置所得收入纳入偿债资源。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于2024年9月16日10时至2024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及限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北盛华持有河北华日鑫钛业有限公司(下称:华日鑫)债权和70%股权
参考价:河北盛华对华日鑫的实缴出资额350万元和河北盛华享有华日鑫债权金额为16,859,110.66元;起拍价: 200,000.00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数倍)。
标的描述:
华日鑫成立于2006年9月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河北盛华出资额为350万元,已完成实缴。华日鑫主要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该企业于2007年停产至今。该企业无土地,固定资产只有无证房产及少量设备。截止本次挂拍公告日,华日鑫存在税务非正常状态(欠缴增值税本金、滞纳金、罚金等情况,具体数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为准),自2019年开始未进行工商年度报告登记,2020年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本案的网络拍卖平台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三、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等竞买文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价保证金金额一般较大,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较大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2024年9月9日至13日工作时间内参加管理人组织的预展,向管理人咨询上述标的的相关情况。联系人:范律师15175146028、孟经理 13401083848。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税费负担、瑕疵、权利负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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