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2.受让方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
3.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4.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搬迁,搬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及安全自理。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未违反搬迁协议相关规定的,搬迁押金不计息退还。,assetsName:GXCQJY22-876 南宁七彩虹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办公设备一批公开转让项目,enrollType:0,this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