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概况 | 基本属性 | 标的名称 | 山西公司河曲CFB电厂废油处置计划 | ||
标的物类型 | 危废类 | 规格 | 数量 | 16 / 吨 | |
所在地 |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 ||||
标的物描述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转让方联系人:贺陆 转让方联系方式:15702734450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废旧物资,并委托国能 e 拍公开发布废旧物资竞拍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2、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实物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国能 e 拍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遵守《废旧物资竞拍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和规定。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国能 e 拍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废蓄电池处置评估报告.pdf 废矿物油处置发布申请书.pdf 废油处置鉴定报告.pdf 废油处置合同.doc 第九期总经理办公会会纪要.docx | ||||
其他公告事项 | 数量为16吨(含废油桶130个),结算以实际过磅为准。 | ||||
其他附件 | 废油处置合同.doc | ||||
项目负责人 | 柴成林 | 联系电话 | 4000-10-4000-8036 | ||
上拍机构 | 国能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邮箱 | 18911807588@qq.com |
交易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同时具备废矿物油(900-214-08)、废油桶(900-249-08)的处置利用资格)。 运输要求:处置公司需提供本公司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持有运输危险货物资质单位签订有效运输协议(该协议有效期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周期)及运输资质。 |
踏勘安排 | 如需现场踏勘时间为公告期间的工作日,踏勘人员需自备安全帽并佩戴口罩。 联系人 段建峰 18295861100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合同价款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进行废矿物油转移处置,结算以实际过磅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接转让方通知后2日内将转让方所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转移处置,并在转让方通知期限内完成转移处置,逾期产生的环保等风险考核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解、装卸、清理、过磅、消防、现场管理、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负责转让处置过程中剩余废物的处处理。 4.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合合同价款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进行废矿物油转移处置,结算以实际过磅为准。 |
特别告知 | .受让方接转让方通知后2日内将转让方所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转移处置,并在转让方通知期限内完成转移处置,逾期产生的环保等风险考核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解、装卸、清理、过磅、消防、现场管理、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负责转让处置过程中剩余废物的处处理。 4.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合合同价款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进行废矿物油转移处置,结算以实际过磅为准。 |
延长信息披露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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