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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公产权网挂2024-22号 凌河区国和里20-5号房屋出租

· 2024-06-06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

锦公产权网挂2024-22

项目名称

凌河区国和里20-5号房屋出租

转让

锦州顺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状况

出租标的为锦州市凌河区国和里20-5号房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12.7平方米,商服用途,一至二层,锦房执字第NO.0028180号。

出租底价

24.1万元/年,租期3年。

公告期起止

202466日至2024620

展示时间、地点

时间:2024611日至6月12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0.1万元整数倍

竞价起止时间

自由报价期为202466日9时至2024621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462110

保证金金额

5万元

交纳形式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保证金账户

名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100644655663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620日14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416-2110843 15566524959

联系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转让方联系人

刘伟男

联系电话

1594167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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