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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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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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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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责条款 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存在瑕疵、抵押物的土地已超过使用年限、抵押物目前出租第三方使用、债权无效、担保权无效、担保权被撤销、抵押物质押物虚假、抵押物质押物灭失、保证期限届满等,转让方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追索权,且最终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交易。 受让方资格中关联方的确认以转让方数据库为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不对该项条件进行单独审核。如因关联方的确认问题对交易产生争议的,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处理。 2、档案 与项目相关的资产权属凭证、账务凭证、法律文书等相关资料(转让方及交易所不保证均为原件),经由交易所渠道查阅档案资料前均需与交易所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3、债权移交 最终受让方付清款项前,债权不发生转移,即最终受让方需付清全部款项后,才可办理债权交割手续。 4、保密条款 意向受让方不得泄露其在挂牌转让交易过程中获取的所有关于转让方及其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主体的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信息,且不得将转让方移交的档案资料用于资产转让之外的其他目的。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如产生争议需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项目资料查询和了解由转让方及联交所负责。 7、债权资料咨询查看联系电话:028-85310298、028-85421721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下列人员不得购买该项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本人或与债务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二、转让方的关联方报名竞拍前应获得转让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购买该项资产。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关联方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参与报名、交纳保证金并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则该笔转让无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不再出具相应的成交材料,该关联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若有剩余,由转让方与该关联方协商处置。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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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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